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智慧农业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智慧农业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畜牧兽医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是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为了提升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兽医从业活动,提高执业兽医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维护兽医行业的良好形象,中国兽医协会倡导执业兽医遵守职业道德为荣,违反职业道德为耻的职业荣辱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是执业兽医的从业行为职业道德标准和执业操守。
第二条执业兽医应当模范遵守有关动物诊疗、动物防疫、兽药管理等法律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规定,依法从事兽医执业活动。
第三条执业兽医不对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患病动物擅自进行治疗;当发现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动物时,应当及时向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条执业兽医未经亲自诊断或治疗,不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或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发现违法从事兽医执业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执业兽医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第六条执业兽医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并照章签名保存。发现兽药有不良反应的,应当向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执业兽医应当热情接待动物主人和患病动物,耐心解答动物主人提出的问题,尽量满足动物主人的正当要求。
第八条执业兽医应当如实告知动物主人患病动物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遇有难以诊治的患病动物时,应当及时告知动物主人,并及时提出转诊意见。
第九条执业兽医应当如实表述自己的执业情况和技术水平,不做虚***广告,不在诊治活动中弄虚作***。
农村散养家禽管理条例?
一、散养的鸡、鸭、鹅、犬等家畜家禽所有人或管理人,应立即***取必要措施加强管理,将散养的鸡、鸭、鹅等家禽圈养,犬等家畜进行拴养。
二、不想继续养家畜家禽和犬类的村民,可将自家散养家畜家禽、犬类送至湖雾镇垃圾中转站,由镇***集中处理,并给予补偿。
三、在禁止散养区范围内散养和禁止圈养区范围内圈养的鸡、鸭、鹅、犬等家畜家禽,将由湖雾镇***组织的巡查人员按规定就地扑杀,不予任何补偿。
四、希望广大群众对禁止家禽家畜散养整治工作予以理解与支持,积极协助巡查人员的处理。对违反规定散养家禽家畜者,将根据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禁止散养家畜家禽,实行集中圈养。全县各村庄内的畜禽一律实行集中圈养或在自家庭院范围内拴养。禁止放养家畜家禽(指猪、牛、羊、犬、兔、鸡、鸭、鹅、肉鸽等畜禽)。散养的鸡、鸭、鹅等家禽要进行集中圈养,狗等家畜要进行栓养。
二、划定畜禽圈养区,落实人畜分离。各自然村根据各自地形地貌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划定圈养禽畜区,不准在居民密集居住的公共区域及道路两侧圈养,严禁在河道生态蓝线内乱搭乱建鸡鸭鹅舍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饲养区或放养区。
所有的这些法律法规针对的都是养殖企业或者是成规模养殖的大户,而且只是划定了禁养区域而已。这些规定早从2018年初就开始执行,并不是网络上盛传从2019年1月1日起。所以与我们农民在家里圈养两三头家畜或十只八只家禽没有关系。
1.
《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本市畜禽养殖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内不得建立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关闭;控制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小型畜禽养殖场应当逐步关闭等。
2.
《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智慧农业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智慧农业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